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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不徇私》反映了李世民怎样的品行?能反映这种平行的历史故事...

唐太宗不徇私濮州刺史庞相寿坐贪污解任,自陈尝在秦王幕府译文:濮州刺史庞相寿犯贪污罪被解除官职,自己陈述说曾经在秦王府工作过。皇上李世民怜悯他,想听从他的申说恢复他原来的职务。

身居高位的人,更加不可以徇私枉法,因为要以身作则,不可以顾念感情而徇私。历来能成就大事业的人,都不徇私枉法,因为只要徇私枉法,那么就会上行下效,那么世道如何清明呢?要善于听取他人的正确意见。

现在做皇上,是四海的君主啊,不能对旧朋友徇私。大臣都坚持这个观点,我怎么敢违背!”(于是)赐给相寿些丝织品,打发他走。相寿流着眼泪离去了。

宣武兵变,历史的沧桑,终将成为万骨枯,唐太宗李世民的皇位,终究不是那么名正言顺,但我们不能否认他在位期间的功绩。二十一年,唐太宗李世民瘫痪在床,终于死在钟南山,葬在昭陵。这座寺庙名叫唐太宗。

吕僧珍不仗势唐太宗不徇私de翻译??

吕僧珍在位期间唐太宗不徇私的短句是,公平对待属下唐太宗不徇私的短句是,不徇私情。堂兄唐太宗不徇私的短句是的儿子吕宏起先以贩葱为业,在吕僧珍就任以后,就放弃贩葱业想求唐太宗不徇私的短句是他在州里安排个官当当,吕僧珍说:“唐太宗不徇私的短句是我蒙受国家大恩,没有什么可以报效的。

吕僧珍不仗势文言文翻译如下:吕僧珍当官,不偏私于亲戚。他的侄子把贩卖葱作为职业,在吕僧珍回到故乡做官时,于是就放弃卖葱的职业,想要在州府求得官职。吕僧珍说:“我承担国家重大的恩情,没有什么可以用来报效的。

选自《梁书·吕僧珍传》)翻译: 吕僧珍,字元瑜,是东平郡范县人。

僧珍在任,平心率下翻译为吕僧珍在位期间,公平对待属下这句话出自南朝姚察姚思廉的梁书·吕僧珍传中吕僧珍为官不仗势一文1原文僧珍在任,平心率下,不私亲戚从父兄子先以贩葱为业,僧珍既至。

译文: 吕僧珍当官,不偏私于亲戚。他的侄子把贩卖葱作为职业,在吕僧珍回到故乡做官时,于是就放弃卖葱的职业,想要在州府求得官职。吕僧珍说:“我承担国家重大的恩情,没有什么可以用来报效的。

译文:吕僧珍当官,不偏私于亲戚。他的侄子把贩卖葱作为职业,在吕僧珍回到故乡做官时,于是就放弃卖葱的职业,想要在州府求得官职。吕僧珍说:“我承担国家重大的恩情,没有什么可以用来报效的。

谏太宗十思疏魏征劝诫唐太宗不要因为自己的喜好而滥加赏赐的句子是?

1、恩所加则思无因喜以谬赏唐太宗不徇私的短句是,罚所及则思无因怒而滥刑 译文唐太宗不徇私的短句是:施加恩泽就要考虑到不要因为一时高兴而奖赏不当唐太宗不徇私的短句是,动用刑罚就要想到不要因为一时发怒而滥用刑罚。

2、有恩赏加给人,就想到不要由于偏爱而奖赏不当。有刑罚加给人,就想到不要因为自己恼怒而滥用刑罚。

3、“想谗邪,则思正身以黜恶”,是说“偏听则暗”;“恩所加,则思无因喜以谬赏;罚所及,则思无因怒而滥刑”,是说赏罚要有尺度,不因喜怒而有所偏颇。“十思”就是十条劝诫,句句坦诚,字字惊心。

4、这是唐贞观十七年,在谏臣魏征病逝后,唐太宗说唐太宗不徇私的短句是的话,原句为:“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

5、《谏太宗十思疏》魏徵臣闻求木之长[1]者,必固[2]其根本;欲流之远[3]者,必浚其泉源;思国之安者,必积其德义。

太宗谓侍臣曰:莫以天下无事,四海安宁,便不存意

莫以天下无事,四海安宁,便不存意⑤。——节选自《贞观政要》,有改动 【注释】①贞观:唐太宗李世民年号。②存:抚恤。③耽:沉溺。④九重:深宫之内。⑤存意:用心操劳国事。

我既然身居九重深宫,不可能对天下的事情都看到,所以委托卿等,作为我的耳目了解下情。千万不可以认为天下无事、四海安宁就不在意。

贞观五年,唐太宗对周围的侍臣们说:“自古以来的帝王都不能长期教化天下,他们当政时假如国家内部安定,那么必定就会有外乱骚扰。而如今远方外族归顺我朝,天下五谷丰登,盗贼不起,国家内外宁静。

文言文翻译《载舟覆舟》唐太宗 贞观六年,太宗谓侍臣曰:“看古之帝王,有兴有衰,犹朝之有暮,皆为敝其耳目,不知时政得失,忠正者不言,邪谄者日进,既不见过,所以至于灭亡。

莫以天下无事,四海安宁,便不存意。可爱非君,可畏非民。天子者,有道则人推而为主,无道则人弃而不用,诚可畏也。”魏征对曰:“自古失国之主,皆为居安忘危,处治忘乱,所以不能长久。

不知时政得失,忠正者不言,邪谄者日进,既不见过,所以至于灭亡。朕既在九重,不能尽见天下事,故布之卿等,以为朕之耳目。莫以天下无事,四海安宁,便不存意。可爱非君,可畏非民。